撷颖掇香

天生人生物一團生理。本無大患侵犯斯人。

而自古聖人留傳醫法。乃是上體天生生之德以救斯人。

其法良意美。何待後人之多為計耶。

特人之有身。戕賊不免則多疾病。

天地氣化常而不變。因人心不善而變為疾。亦多其途。即古聖所不能防也。

夫醫本以意。而必以理為本。

醫書多甚。按其實。猶多不合聖人。

吾何所知。敢言治病法耶。特承先人蔭。得有暇讀書。反復尋味。

因己身多疾。乃求將醫理略明。而獲效既多。

又以先人所留余論。證之今書。覺與古所傳似為相近。亦非遂謂能窺堂奧也。

好我者謂此事本不可離。

如父師有疾。古人有先嘗藥之語。孝子豈能不求工此術。

盍即先賢留遺以益後學。此公諸世。亦理之所常。

有從此使醫有不誤。豈非先人所快然乎。

愚無以應。思諸論議。非自己出。表先人一端之美。以盡小子之心所不敢辭。謹出家藏本。付之手民。

世之大雅。其不以為無謂乎。如教我不逮。感甚幸甚。

光绪三十二年岁在丙午四月男梖文谨识

望聞問切捷法

望而知之謂神。

如面黃。是傷食。

面青。是有邪心術不端。色欲過度。

面白。是不知保身。亦是色欲過度。太虛弱了。

面黑。則色欲過度。腎家太虧。病甚重也。

面赤。火甚。如頭昏。眼花。眼脹。時時發熱。此實火也。

如面赤。而又白又青。便是弱癥。此當滋陰降火。因人體以治。亦不可祗作實火治。

聞而知之謂聖。

聲音洪亮。疾病無妨。聲啞必死。

或寒閉了。亦啞。無妨。

聲嘶。有痰。

聲短。元氣不足。

問。

凡病。問其起居飲食。便知病在何處。

此非名醫不能問。常醫雖問無益。然亦要學習。

切。

只要浮沈遲數四大脈認得真。知道所以然。便好。

凡診法。須以關脈為主。寸多不確。尺亦然。

關者。人身將有病。此先不同。

診之者。己之關脈先通。熟察其外所現。以脈合之。莫妙於先能通。

次要實。如浮沈便是中部。究在何處。以此關考之方是。

脈者是神。此言有理。但猶不盡是。

心神要妙。姑以脈之得一二分而已。

而人之心不同。戕賊保養。神明所系。

人不於此去求。只求診脈用藥。便非。

須將此理細究。此可包括攝養之法。

病者細心考究。醫者求其少誤。庶少太病。少夭折也。

心浮洪長。肺浮澀短。

肝沈弦長。腎沈滑軟。

從容而和。脾中和緩。

此無病之脈。

知無病脈。則知有病脈。

每經有偏有衰。即其病危。

此亦以四時驗之。

心主血脈在內。久審方知。以心有包絡也。

肺肝腎。惟腎養五臟。

脾為中土。又為先天主。五臟非此無以養。脾無以生。

故二部土。皆以和緩為貴。

臨脈。先平己氣。

只將中部。即是關脈。細細審。

現診寸診尺。又還原位多診。上下皆關所分。

只一神。不必拘拘多索。

臟腑統於中氣。世謂之宗。卻不知其為中。

中者受天之本。性命在茲。何況區區氣化。不由此分。

此業醫者所以必知道。道即不得於身亦可少誤事。

凡脈浮沈遲數。分出無數。尚未將真處細指。

真在神住。以我神定在此。以病者設身思。

有不現是閉。不確是亂。不和是傷。

三部中。忽而一樣。忽而兼。忽而大變。

其人氣血大敗。亦與世所謂鬼脈同。但加根柢壞耳。

此等如何治。中有不現多。未大變大敗者。可消補用藥。

否則不必服藥。只勸作善。

只以飲食調其胃。多為服米汁與粥。速作善事。

使藥有靈。即看先服何藥。用藥施之一二劑。再照脈憑問看者去治。

大約效少。要告以藥誤。

如寒已宜升提。則不可溫。看其脈。中部浮沈多少去定。

又有身中現出。有欲現不現者。則再加提藥。下面則溫藥。中屬脾胃。後天所本。一一均要趨在此。

中有隔閡。用一二味通之。中既有可為力。不患上下之戾。

其寒冷重者。非必不可治。但在下焦如何行。

寒之由在風。風之由在火。

雖虛弱人。斷未有無火者。不過微耳。

因火生風。仍是外感。久之成內風。

小兒之病此。亦是先天太虛。亦是服藥不慎。

有大罪者。即因此壞命。皆不知培本。散火斂火之故。

大人則自戕。

人到成童。多少戕賊。

先天雖薄。而己氣血成全體。

夭者為天所罰。不論強弱。而所患常不離。

乃是自造現在孽。

大學之道不明。醫法少真也。

昔在醫書中。看有數條。今錄出。

先將病者祥問。看色之法如何。

如五臟各有本色。前人言亦是。不如就氣問之。審之。

然望色亦有難憑。氣血不可以假。

至於神。亦可就此求。

但須細默己身。恐無以得真也。

聲可不必論。前賢能治病。多於能相人。

今以前三者求之。無患病之遁。

聲自在內。再有脈癥不合。此是重病。

而又要下細。恐脈未看真。

若有功夫能久靜。脈方有憑。

今但緩緩求。就淺者多仔細。

為人代求神即妙。

臟與氣化為一。有本末。

腑則亦臟所化。不必深求。

如十二經絡。均以臟分部。其妙在一貫。

發之合之。非可易知。二者。人身如己則可治。

若太壞。雖仙藥亦不靈。

此要勸以保養神炁。

調氣亦一法。教人以此保養亦可。

門人問。人身具太極。而腎中間之穴為命門。一動一靜。真陰真陽生焉。

然診脈以左尺為腎。屬水為陰。右尺為命門。屬火為陽。

竊思人身左為陽。右為陰。

且其後妊娠脈歌。

左疾為男。右疾為女。

蓋謂陽受氣於左。陰受氣於右也。

似當以左尺候腎之真陽。右尺候腎之真陰矣。

未知是否。

七節之前有小心。謂內腎命門也。

壬水為陽,癸水為陰。

陰陽闔辟。而呼吸以生。

氣乃行血。精神出焉。

診脈分兩尺。正以水有陰陽。

相火陰中之陽。腎水陽中之陰。

一體一用。互成造化。陰陽二字。變化無端。

左右分陰陽。一隅之見耳。其實不盡然。

如兩目兩耳。何分陰陽。左屬氣。右屬血。

人身肢體。又不可以陽左陰右分。

此造化妙理。即以養氣有得知之。

問脈訣。

以心與小腸為表裏。故得候左寸。

以肺與大腸為表裏。故得候右寸。

滑伯仁云。臟腑雖有表裏。而部位自有分別。不可以大小腸至下之部。

診在至高之位者。候小腸於左尺。候大腸於右尺。

喻嘉言謂。小腸當候右尺。大腸當候左尺。

未知孰是。

以尋常脈訣為偽者多。

朱子亦雲然。於是人皆宗之矣。

然人身與天地同。一氣如環。

即五臟。亦非判然不相人。

何為有至高至下之分乎。

心熱移於小腸。便淋閉癃。

肺熱移於大腸。大便燥結。

此癥之顯然可證者。

若膻中胸中。乃虛位。可以候乎。

此理之似是而非者。

問。

一呼一吸為一息。脈來四五至為和平。

少而二三至。多而六七至。皆為病脈。

且雲呼出心與肺。吸出肝與腎。氣在呼吸之內。故五至而得胃氣。為平脈。

竊思診人之脈。

一以審己呼吸。而得至數。

一以審脈之有力無力。而查其病屬何經。

一心而分用之。恐診脈為時甚暫。無由知其表裏陰陽虛實也。

脈名甚多。其實不外浮沈遲數四大脈。多為之名。反眩惑人。前人之謬也。

人身呼吸。一日夜。一萬三千五百息。

失其平。違其度。而病生焉。

凡診脈。知呼吸之本者幾人。能調自身之呼吸者有幾。

有四訣。非可第以脈定病。即以脈。亦未嘗不可。

而得至妙者亦希。難矣哉。

問脈訣。

浮沈遲數。四大綱脈。

又雲。肥人脈沈。瘦人脈浮。

然傷寒始自太陽經。脈必浮緊。

設以肥人染病。診其脈沈。安知其非傷寒傷風乎。

以瘦人而病。診其脈浮。安知其即傷寒傷風乎。

請解。

十二經絡。還相為宮。

唯傷寒傳經。必審之。

乃免陰陽二癥錯認。肥瘦血肉耳。

傳經是傷寒大端。然亦不可太拘。

譬如受在膀胱。此是陽分。而陰太虧者。則入陰分矣。

又陰不藏。乃歸陽不藏。要在斂陰。不得專在表陽。

總之。陰陽不可太分。

仲景豈能詳言。須會到其理方是。

寒久為熱。亦不盡然。試看瘧疾。

有陰多久而不愈者。仍是寒留在中。若熱則屬陽。易為散出矣。

凡陰盛閉陽均如此。

人迎氣口。強為分別。要不過三關之理。不必拘執。

至內傷外寒亦不在此分辨。

如內傷外感。皆頭痛。

時痛時止者。內傷也。長痛則外感。

熱從內泛者。內傷也。否則外感。

寒見火加衣而減者。內傷也。否則外感。

要以形色起居脈理證之。

即脈名。亦甚多。不外浮沈遲數四者。

初學入手。記名人之方。及藥性。

又分陰陽。審虛實。為要。

人身內養不足。元氣虛而癘氣乘之。

發於四時者不同。寒熱偏勝之端不同也。

春時有痟首疾。夏時有癢疥疾。秋時有瘧寒疾。冬時有嗽上氣疾。

問而知其氣。望而知其色。聞而知其聲。

診視非一處。病情非一端。

望聞問切。交盡其術。而察其生死。分而治之。

蓋古之醫者。皆明於陰陽造化之理。達於人情物理之全。而後神明其術。

今但以四脈言之。水火之所以濟。與溺竅精竅食喉氣喉。前賢俱不敢明言。

以其為人之妙。即天地之機也。

何必拘拘以求。亦知其理通臟腑而已。

醫論

醫道雖多。不外乎氣血。

氣。血之主。

而神。又氣之主也。

故補血必補氣。氣行則血行。無補血法也。

至神。則心之靈。尤非可以藥補。

但審其病從何起。

如用心太過而神耗。則宜靜養。用寧神之藥。

色欲太過。而水不濟火。則宜用滋水之藥。

然皆必自加靜攝。非可專恃藥餌。

故愚嘗謂心為身主。

人必養心。以為生神之本。

病不可治。皆心未養而神離身也。

疾之不可以藥治者甚多。

惟風寒暑熱。藥可以療。

七情內傷。則必調平性情。

冤孽魔祟。則必修德祈禳。

陰陽二宅沖犯。則必改造培修。

醫書專言方藥。實多不效。

要在神而明之。變而通之。不可拘一以求也。

且精氣神三者。有先天後天之別。

先天之強弱不同。後天之戕養各別。

三者還相為宮。不可以強弱分。

一強則俱強。一弱則俱弱。

古人所以重攝生。不其以此歟。

至於傷寒。古有成書。

然冬三月。方為正傷寒。

窮苦人。無衣。無火。少食。少酒。又多勞苦。故多染此疾。

治之者。審其強弱。詢其起居。當培者培之。當清者清之。不可一概而施。

但未有不先去其寒而可遽培補者。

或火與寒太重。即弱者。亦必先汗吐下矣。

此惟兼四診之法。以參明之。乃不致誤。

今人偏於不補。豈知補瀉兼施。

傷寒亦不可廢乎。

五行以水火為主。

火乃人身生化之源。無火。則不能運化。

火有陰陽。為病者陰火也。

欲清陰火。必貴清源。

然藥太寒涼。則傷胃氣。胃氣傷。則飲食難。反傷大命。

必謂火宜降瀉。而不知培水制火。保胃以生津。其害不淺。

且水與火之陰陽。與陽中有陰。陰中有陽。此造化之妙理。豈淺人所知。

功夫一事。以養自身神氣。其實與醫理通。

果馴至乎洞達陰陽。庶可了然。難以遽明也。

天以陰陽生萬物。而人為最靈。

靈於心。實靈於其理。

理。氣之主也。

心依於理。理宰乎氣。而保養作善。祛病延年之法密焉。

人不知保養作善。但求功於藥物。又不明天理。不信明人。故醫道難行也。

夫醫本大道。而以意可會其理。特理不難會。而意則不易能真耳。

非靜養元氣不可。

故能醫者。必不可舍卻根本也。

醫者理也。醫者意也。

陰陽五行之理。爛熟於心。而又以意消息之。

其庶幾乎。即如診脈。自來所重。

然四診已足。而亦不能偏廢。

而望以審其形狀。精神。色澤。方可考其臟腑之患。

以形氣相參。得其強弱虛實之真。此尤為先。

但不可刻舟求劍耳。

五運六氣。古書雖傳。其實。乃名人不得已。示下學以入手之法。

天地氣化。豈人所能測度。人身受病。亦豈盡屬氣運所為。當以活法參之。乃少有誤會。

況氣化頗不易明。何得單執五運六炁耶。

一年之病。半由大寒大熱而生。

冬傷於寒。春夏發焉。夏傷於暑。秋冬發焉。

其傷之甚者。則發之速。

當細審其致病之由。並以天時人事參之。細心斟酌為佳。

心。火也。

有虛有實。

實火宜清。不宜太涼。

虛火則滋陰補水。更不宜涼。

肝。木也。

一身經絡。或軟或痛。

面色。或白或青。

皆是肝家主事。而其源不同。

脾。土也。

脾是臁鐵。胃是肚子。

脾是陰土。喜燥。胃是陽土。喜濕。

不喜吃飯。是胃虛。或停食。

軟後憂悶飽脹。是脾虛。胃為要領。非是肺應接敷布。人亦不能熟知。

天有咽喉。人亦然。

真是喉乎。還有胃相關系。全身皆賴。而二處只一處。

喉之閉。要求胃氣。從下面脾之運極處來。而布去。

全賴一點真土去運。己土即此。

而戊土即在下面極處。

人以為己土在心。始有陰私。豈知陰不可無陽。

陽中陰。又有陽為主。方可生。否則何能長年無病。

此只離中妙。而實中間氣化之要領。

肺在上。亦如前人說心本頑質。其靈明。即是此理。

肝主生發。不順何以生。其源在木。仍是賴中以生。

太過則傷中。亦由中先壞。不能禦。

而脾之生化。要肝氣。又要肺氣。

即胃亦是要肝肺。而肺獨可治。尚可及肝。

肝傷脾太過。則肺將損。漸至肝亦不生。又將及腎。

腎傷則不治。由於腎滋五臟。由上下損。急須大劑治腎。

而四臟過傷。則治腎以及之。亦不應。

此乃十分大癥。而有養者亦患此。

乃先後天氣化罪孽。均為神明所制。

專要大善。氣化亦可漸轉。

就醫論。肺之原在下。肺亦要腎。腎以為臟腑根本。仍賴一陽。陽在運化主宰。雖陰不患其害。

臟屬陰。豈但有陰。腑屬陽。又何無陰。

今將主者分者詳言之。分分合合。主如何得力。先後天可以略識。

腎為先天。何敢言坎之真。

離為後天。乃育有心之妙。

只詳上面。心腎專主則非。

前人有以水火論醫。但只一層。今故添論之。

肺。金也。

凡咳病。皆肺主之。其源不同。是當辨別而治。

腎。水也。

少年色欲過者。是腎大虧。

有已成弱癥。尚不能離色欲者。醫士誤以為腎氣旺。不知乃命門相火妄動。腎水不足以制之。其本人不知保養。而醫又不知添氣滋陰。其死必矣。

人身以氣為主。血流行於周身。全憑氣運行之。故治血者當治氣。

然神又氣之主也。神勞則氣散。氣弱則血衰。而百病作矣。

凡有勞傷過度而起。必須清心寡欲。戒房事。省憂勞。勿服涼藥。以傷胃氣。然後徐徐可以復原。

凡咳病。有胃氣則生。無胃氣則死。治咳而不顧脾胃。必傾其生。此再發明弱癥之義。

心腎水火也。水火調。則百脈和。其要在於呼吸。

一吸而火下就水。一呼而水上就火。始能相濟。

勞心太過。則火偏勝。

好色過度。則水偏枯。

心腎所以不調。百病所以業生也。

腎者水火之精。火中有水。水中有火。心之神妙。固宰乎一身。而心之精華。非水濟之。則不光明。

故學道者。必使神藏土府。呼吸皆歸於中黃。

虛無之真神。乃為元神。

元神靜。則精氣從之矣。

醫道所以通仙道也。

陰陽不止血氣之謂。

靜為陰。動為陽。

陽中有陰。陰中有陽。互藏其宅。互為其根。

故息心養氣。乃使陰陽和平。

相火者。少陽之火。本非火也。以其濟君火以為用。故稱曰相火。

凡相火動者。非君火妄動。彼必不能動也。然則仍以君火為主耳。

心火也。腎水也。而名為少陰者。以皆夾後天之陰氣也。

腎氣足。則心君寧。

心離也。腎坎也。

離中真陰。為後天之主。而心乃多妄。

坎水為君火所煽。而相火妄行。皆陰識為之也。

故三昧真火。乃先天至陽之氣。

實則水中有火。火中有水。不為強為剖分也。

豈惟一臟。凡五臟六腑。旋相為宮。皆非判然各為一家也。

人身中皆火也。賴水以濟之。而始不燥。

燥者。火之甚。而見於形質也。火第言其邪而已。

人身以元氣為主。氣足則邪火自息。

故古人謂。火氣元氣。不兩立也。

若外感暑熱。及勞苦生火。則人之自耗其氣。而身中之火。乃妄行矣。

易經坎卦。冬月在水是陽在內也。

冬日正傷寒。以其寒閉太甚。陽氣不發舒。此病以舒暢陽氣為主。故不及三陰。然積久不去。則三陰不能多存。而真陽日耗。後天無以養。則命傾矣。

古人重攝生。本有成法。後來失傳。

然仙佛門中。多少可取。

誠以保身至要。必留神炁。而後少喪天理。而身心無病。不待言矣。

失血之病。據醫書。亦有可以藥治愈者。

豈知會逢其適。其人必有可延之理。非藥力乎。

吾曾講求養氣之法。確知此病無他。在酒色過度者。亦須從養氣用功。

初起。即須將心放平。領受高明之教。尋訪養神氣之人。極意探討。

神從何來。氣從何來。如何失卻。如何又添。

精氣神三寶。如何是真。如何是假。

理明白在心。一意惟恐損神氣。而一切有節。即妙矣。

古人治色欲。明醫亦以節字括之。

此從易卦來。能保真神氣。即是節。

一切用心。當為者必不可廢。

人以五谷養生。豈可不資真氣以運之。

知養真者。不妨有假。

若將後天戕賊。除卻先天如何補。而況稟賦太薄。

豈能資藥餌谷食以為生耶。

黃帝岐伯。不便明言養法。姑即氣化言之。

後來有存養法。實與此為一類。

望明理者。細究保養。

勿謂但用藥方。可多治愈血癥也。

又陽氣即元氣。陰陽二氣。統於元陽。元氣暗滋於腎家。

一病則無不病也。

故醫家斤斤辨三陰三陽。雲某藥入某臟。尚為太拘。

血流行於周身。恰足用而已。

勞傷之。乃妄行。

精不足以納氣。氣不足以行血。於是任其妄行。而無可如何。

此必息心靜氣。徐徐養其精魄。使神安意靜。氣亦歸元。而血可仍歸經絡如其常道。

魄屬陰。陽神為魂。所以統陰魄者。陽魂要歸陰魄。豈可偏乎。

然失血者。大都損傷已久。而後成疾。

若損傷太過。雖靈丹亦無益。

以真元之氣。非藥餌所能脾也。

更有先天造惡。將人身真陽喪失。死後轉生。必然只有微末之陽。感受氣化。皆是陰氣。身稟大不如人。神亦無多。

在能向善者。還有再添之陽。可以不致病深。

不然。則日日所受後天水谷之氣。亦將不能多為力也。

知柏苦寒之味。非不可用。但人以氣為主。氣盛則群邪自退。培其氣。即所以生其血。不必知柏。而火自漸熄。

若專恃二味。敗其火邪。火由正氣不足而生。不培其本。如抱薪止火耳。

古今人稟受。未嘗不同。平日所以保身者。太不講也。

龜板良藥。然安得有敗龜板乎。

龜純陰之物。能服氣。不飲食而生。又多壽。然龜板要敗者難得。不如不用。

陰統於陽。安有獨陰可以生者。

地黃乃好藥。生者尤良。熟者必九制。然血初吐。但用生者。少加獨活幾分。不必熟者。乃是通陽以生陰。此外咳久。將成弱癥。即當用熟者。以滋化源。

腎與胃相通。今用下焦藥。必治其胃。用建曲幾分。可強其胃。非去食也。凡中下焦藥。斷無不通。勿單用一處藥。況化源甚要。豈不可培。

人知腎之用藥。不知中焦藥之可到下焦。所以燥腎。則無功而有害。涼腎。則偶用亦生病。以不知此相通之故。

凡先天。均要補。亦須視何經補之。

如腎是先天。肝亦然。胃亦然。肺則不同。

有系之者。此在脾上去尋。單用克肝不是。平肝者亦要有補肝藥。安有純用平者。五臟相還轉。

能知真氣。則用藥必合。五者均受。豈有偏走一經者。藥性太多。亦每不確。以藥和臟腑。豈必在多。有當重用。以其一二經偏勝也。

即如血癥。先損後天。豈知先天亦損。

人不明先天。只好講後天。知真理者不然也。

望聞問切。均難得真。惟用藥平和。差免誤人耳。

天以五運六炁。在中下生克原不可泥。

然天道有常。地氣無常。地載人。因人心太不如常。遂隨人變。非天之在上者有變也。

治病者。是在後天上。講求先天。但後天理亦不少。

天氣和地氣而論。即地中之炁。在上可見。非可不究。遂治得疾病。

今可將寒暑細求。每年四時。不過寒暑二字盡之。

其漸盛為寒暑。方始亦是此。

能知得人身升降。或可知地氣之升降。而天時可見矣。

故不知保炁。即不能確知升降。雖欲知天氣地氣。亦只膚末。

名醫必於此用心思索。以成有功。

所謂人生一切。皆本於此。不可不究也。

凡病皆以脾胃為主。即一切皆依傍之。

即外邪。亦斷無不顧根本者。

如遇有大小病。先看氣色。問所患。然後診脈。固是。

然還須以所患。細參諸色與聲。雖不能聽。亦不可少。

凡有為物欲所侵。自侵其內。病其生神。自當日漸削盡。即有仙藥。亦不能靈。

故保神為第一。

再講氣失均不均。

其脈大概是浮動。兩關兩尺。不為十分沈。只有氣息從外出。而又不能為己調勻。外面風寒暑濕常侵。

凡有物來擾。念即縈縈纏固。以自攻其本身。

其元神。如電去逃避。乃任其離亂。以奪真氣矣。

治此。惟有生姜一味。為甚平穩。而兼以洋參白術等類。

脾與胃。腎與水。原要一一去細勻。即以一通氣化為要著。

而去疾者。乃有陳皮香附五味三棱木通姜黃生枝子石膏等類。

外感則是蘇葉薄荷荊芥防風等。

治其已受之邪。不外擾治。輔之好劑。以為善後之先聲。

至於人身有二火。全要此生。而人不知。往往以克伐退火大傷元氣。以致外邊所蓄之火不能去。而本來真火。反易隨藥以壞其本。亦只有些微之血肉。以養其體。而久久漸及於無血。只有外面之火。以生者就死。至不可救其身。

火之害。先治水。水之為害無真氣。無真氣以為之營。何以存。又何以能再用補治。以復其先始。此虛病所以不可救。前人已言之。

至多端之疾。皆從此水火不勻。而始廣生。

故勸人必先保養。而臨時。亦只須以去火為先事。風寒等類。以次而及之。

又必須本源不虧。故之為要事。非可如外間之治。全不能固。任意去行。

其大要。只在輕以去外感。重以去實火。即有虛火。亦當十分酌用藥。以一二味做事。只須看癥。明了即可行。

古之名醫皆大儒。否則高僧高道。無俗人也。

俗人一方一藥亦能治病。要在博采兼收。而更得明師益友講明之。乃可以工。

醫家不明先後天太極之真體。亦不窮無形水火之妙用。

此六味八味。用在人身虛弱者甚好。然亦須加生氣之品。可細心酌用之。

蓋六味能壯水之主。八味能益火之源。

二方。皆能令水火得其養。而腎氣復其先天。

故凡於左尺脈虛弱而細數者。即左腎之真陰不足也。速與六味。

於右尺脈遲軟。或沈細數而欲絕者。即命門之相火不足也。速與八味丸。

至於兩尺微弱。則以右尺為主。但十全湯平治未妙。

又凡治腎經虛冷。足寒膝軟數者。即八味中加五味。

治瞳人散者。六味中加五味。

此皆資其先天之化源。實予後世無窮之利也。

凡治火上刑金之咳嗽。必先以六味壯水之主。使水升而火自降。隨即以參苓芪術健脾救肺。補腎之母。使肺經與水相生。而咳嗽斯易愈矣。

用藥以保養是要。臟腑須均平。

如肝病克則傷。平亦可。而不如生水。水以不上越為生。滋水添其血。一派生血皆是。

水忌土壅。又須養脾溫胃。使己土不溫不燥水在下。

只斂肝氣。非果在肝去潤之。肝生化。從水氣來。而本臟有血。血以凝氣。自然可益。所不調者。非肝盛。只心火為害。心真陽漸衰。陰火漸熾。肝雖愈損。心火亦助之。水少在肝。火以傷氣。肝無真氣。如何不任陰火做事。而心本有水上行。此時亦漸少。何也。

肝無真氣下生。火中自少水。水涸而肝敗。乃遂肺脾受大害。肺本金。而為火所克。脾本土。而無水則燥。土亦不生。虛弱癥。以此害命。

姑舉治法一二。用生水藥。要固脾。而肝以克削占三分。土谷之氣。必用三四味。如白術是矣。而尤要在懷藥桂圓枸杞金櫻子鹿膠龜膠生熟地等。此非盡肝脾藥。脾為引到腎。腎要引到肺。常人以滋膩為忌。不知化機。

脾與腎如何不通。然要如何方能通。上面下去要重。下面上來要輕。分兩在神而明之。藥多少味。要在分病之輕重用之。而總要妙於通氣。使中間有主持。再要逍遙其神氣。

藥不能做事。神以扶之。

桂圓肉補脾。非補神。神無補法。而此藥可暢脾神。又有汁。可以養燥土。非動火而伏火也。人多不知。

人身以血氣為本。單補則不是。雖血原從氣。而豈可不從血上用藥。生熟地。龜板膠。亦不可廢。何可以徇俗論。通則不痛。汁藥可以治。氣已到而血留之。自然有點要生。俗人專以汁少者用。豈能有應。又天之生化。第一是水。水豈非汁。如何以無汁少汁者去生血乎。所以前人。亦有必用此藥之方。而谷氣必賴水生。人身水火並要。如伊等言。將不必多飲水乎。

陽以治陰。無形之氣。無形統有形。豈有氣化多陽。而形為害者。皆不知道之貴也。

天人之理。本在一誠。

一身氣化。統在此字。

此聚在身者。有天理以率其氣。其臟腑須泄些。

五行之理多。而後天區區身中。亦須識得先天。

但天之五行。尚多明著。臟腑則不同。關節是大者。

此五行。即每樣有重輕。大小。遲速之不一端。

學醫者。只就後天先探討。而後將此理。看成渾渾淪淪。雖分現各病。仍可貫串。即用一番心去比合。直如作時文之發揮。然後將病狀。一一證之。則可得其三四。

而有道者。則另有看題之法。臟腑在身。統者是誰。身有心。人知是身中主人。不知有兩個。

知道者。又不止以心為主。而此臟腑。乃自然有一個主翁矣。

今試以治法論。

譬如心是神明。其所以靈是神。而神耗散則傷。神多欲則敗。

神即與心為一。而一傷均傷矣。

人知補心補神。而火乃屬陰。又益其焰。火即生土。此惟以土制。生之者。即為其所制。此乃天地妙理。不克則不生。又是一理。而此火為土制。必賴有水。後天克生仍不離。且水火相濟。大道在此。

醫理從道中分來。如何不似一二分之氣化。

土本凡質。水火土為三昧火。即仙家所重。

知此理。從此設法。思過半矣。

即周身氣化。莫不由此。而心之神明。後天先天。乃可明白得一二分。蓋即醫之要務也.。

其用藥。則厚其脾胃。酌虛實。知寒熱。又參以天時。及其人性情。如此則少誤。

神無補法。果能養神有法。服補脾藥。即可藏神。神本宜藏。

人之後天年不永者。皆神少也。

人以為氣不足。那知氣易為補。神不易補故夭乎。

一切藥味。如桂元肉棗仁。均要配以陰藥。

如生地涼胃。而勞心太過亦不妨。上桂甚熱。而先陽太損則必需。

心腎相通。寒熱且有並用時。而心本君主。

如此治法。則得所養。病可自退。

匪特心治。即腎亦無不治。

姑舉此一端。學者可觸類也。

至於脾胃為後天母。生發不窮。如何害人。

人自為脾所困。其不知所以生發也。

有其地。有其法。區區飲食。不過添渣滓多。而添精氣尚少。

有道者。其脾乃容納凡物無多。其所稟之氣。原已煉過。即脾之中氣亦在內。而渣滓非不多。還是無關系。

精者神氣之聚耳。有大大不同他人。而氣在即精在。神為之統。有何不實。脾既實矣。而有何病苦乎。

此為後天養以先天。而萬物母乃為真有可靠矣。

醫書說不到此。望習醫者。留心察之。

其二為肝。肝者。乃先天居其半。後天非肝不生。但如何生之。只知在水。豈知在脾。

人身五官百骸。只是氣運。所以主之者。在土發出之。只以為生在水。不以為水亦在土。則不識道妙在人身也。

凡生發。均在春。亦在夏秋。四時均有生氣。不過各令無多耳。四季有土。中央有土。共為功用。亦分著其功。所以然者。即為生理不可絕耳。

陰陽二氣。只一生氣。

故肝木在土出來。是為陽。其屬厥陰。乃謂其所養之時與地。非純屬陰也。

即如脾本土。屬太陰。然其養處有陽。陽含在陰。陰是體。陽是用。與肝略同。而身中造化。除卻心。則此二輕甚重矣。

肺是肝所發舒。腎是心所歸藏。而又為脾之歸蓄處。孔聖下襲水土。其理亦可略識也。

此藥治。則可以平為補。又補要兼脾。而憂蘊結塞。賴脾制。尤在水養。而心腎相資。只須平便是。而脾亦猶此居多。必當細究。即以治肺者治肝。亦可。

總之。五者相需。偏亦要合法。姑為此調劑。可再詳查其理。為自身及病者。細細究之可也。

神無補法。從氣用藥是已。然如桂元。名為補神。實則滋潤脾胃。二經。非有所偏。只以此不寒不燥潤之。即可生點凡氣。氣既生。即心可留。心本氣之靈。留此亦是氣來聚之故。

然虛者方如此。非若重病外邪甚。人視此藥為豺虎。不知欲泄先補。亦是古法。斷無大病。單治外邪者。此非固邪藥。何畏之有。

況人以神生。雖有病。而神足者不即死。氣旺而神虛。病仍不治。

此後天以脾胃為本。但以其生氣。並可生神也。

凡神可生。亦醫之要。何可不究生神之理。

又如附子。人皆以治腎火。不知身中火在心。腎火乃分去者。心不能生。腎如何生。

心腎之間為命門。此處非只有火。前人以為真竊。是不知先天。後天方有陰陽。兩腎即陰陽。心火不生。可於兩腎去設法。然必不可專用附子也。

又如柴胡。今亦少用。以其升性。更有溫病一癥。大半涼藥多用致效。遂並尋常病亦忌用之。不知溫者。因天時之寒入身。人身本以陽生。雖寒亦有暖氣。不過不能出。久而陰火為害。豈真無陽乎。用柴胡無甚效。涼劑中有紫蘇。可以代之。即任伊熱多。亦必再通陽。無涼劑。但用通劑。久久輕者亦愈。如有重者。可用通劑兼涼劑。勿重用大苦大寒藥也。世有高明。希教之。

醫道分內外科。此大謬也。

人之所以生者。血氣調和。百病不生。

凡瘡瘍。多由不知保身。虧了血氣。一遇飲食不慎。受寒受熱受火。天道不時。便發為瘡瘍。

治此癥者。必須勸其人。寡欲清心。保養身體。

然後審其病之由來。或是酒色。或是飲食。知道其病根由。

將血氣培補。久久。乃用藥治病。或散寒。或散火。風火便是瘡毒。散風火。便是解瘡毒。

世人不知此理。一遇瘡毒。只是用藥解毒敷貼。誤了多人。

更有不肖之徒。見人瘡毒。用藥使之破爛。伊得逞其私見。萬一治好。便是功勞。若治不好。說是病本難治。人為所惑。說是瘡本難治。可惜可嘆。

凡有患瘡。毋論大小瘡毒。

起初有痕跡。便服補氣解毒藥。如人參敗毒散。荊防敗毒散之類。將其寒火去了。外面。用生甘草銀花黃連為末。調敷。便可解散。切不可用艾火燒。用針打。往往誤事。傷人性命。戒之戒之。

至於女流。血氣行動之時。食生冷之物。或心性少平和。動輒生氣者惱。氣憤。憂愁悲哭。以致血氣凝滯。結成包塊。久必難治。其本原壞也。不可誤用治瘡法。

所以凡保養人。必須自家貴重身體。十分信神。不作惡。二事均有。一遇此等病。即改悔心腸。再請明醫去治。而凡事寬仁厚德。忍讓耐煩和平。要想人命在天。天所佑者。修德善人。凡事守理。天自默佑。使其全愈。醫治時。一切保重謹慎。自不待言。

此話。須醫者細細開導勸化。即是善事大功德也。

病何窮。只有隨宜用藥。

譬如用兵。奇正相生。而其身前後左右。又有多少之不同。

如遇瘡癥。即以人之受病在何經。細為用藥。

即如脾經。須有生白術懷藥。

而所蓄帶有火癥。則必施以生大黃黃連等。

即其所受病之時。亦須參得幾分。

必有卓見。莫妙於多看書。細思其理。而書中所言經絡。亦不盡合。

經者。大大一條。最是緊要。

絡者。即經之所分。隨經去做事。不須太分。

如肝經肝之絡在肺始。肺之絡又在脾始。

凡看瘡。先以顏色為要。再審其夜間如何。須看其所得之病。夜來是如何象。

即如疔瘡。本是難治。而已成瘡。則必悔罪求天。

即醫治。亦不過調和脾胃。使胃強。不至害其脾土。而有發生。而肺為華蓋。又與脾為相系屬。非不相關。又必使肺不生火。而火有在肺則去之。風隨火。火煽必以風。而火實陰火。即又自有風。不須多多治。只以去火為事。火平而風自熄。即肺熄火而脾可以保。乃得中間不受病。此外均可不計。

即以金銀花為君。而生白術次之。

外間只知去風。豈知邪自內生。要經絡先通內科。甚是。

至肝腎受病。則一時不可治好。以其源甚深也。兩手有陰陽。而亦通肝。惟兩腳必須往下治。

如何可治頂上。瘡在上。亦須治肝腎如此。

凡瘡皆謂之瘍。腫則其勢將成。潰則其勢已消。

瘡難外疾。亦血氣不和。寒火逼壅而成。

初腫宜散。

既腫宜潰。

既潰宜清毒而培補。

金瘍刀割。折傷跌損。或有邪祟。乘其衰而為災。則禱祝之。又以藥附之。或去其敗肉。數者皆治瘍之法。

又審其五臟之氣。何者受毒。當以其氣所宜之物養之也。

凡藥以酸養骨。以辛養筋。以鹹養脈。以苦養氣。以甘養肉。以滑養竅。

蓋瘍疾與內疾等。必審其宜。而後可免誤治。

愚故言醫分內外科大不可也。

凡遇產婦。前三四五個月。即須告以生育非奇。

前生因果難料。神天一心救人。專望有心去求。

自家夫婦。自想各有何事。不可對人。即不可對天。定去求天。赦罪保安。多多少少行善事。

如有前冤。亦自家可蒙天恩解免。以保平安。

勿得單恃方藥。不求神。

人多忽略此事。不去求神。最當戒之。

汪讱庵書。亦可看。但當以神氣為主。

初學入門者。何不可言尋真氣。

用藥關人生死。勿輕視神氣二字。

此書亦但言凡氣。不可拘。粗粗涉獵。

求內經之精。以為根本可也。

黃坤載亦有可采。在言脾胃。然不知先天。豈有不明先天。但治後天。可以為法者。伊處處有胃。由此去悟。元氣在胃。

一個陽藏在脾陰。豈非元氣。下通腎。豈非由下而上之先天。如何專以胃逆為言。

且天道用逆。人身則順。

性功以逆為貴。以合天道。醫道亦以逆為貴。以象先天。

此言培養之法。非是已受外邪然。上下相通。治法亦有治往下者。但非黃氏所謂耳。

至於銅人圖。不必向此用功。

吾曾言醫不分內外科。瘡瘍只是內發。所要者神氣。藥以托毒。攻其外。亦不過一半功效。豈有單用藥在外之理。

凡丹藥。亦要。而病到既深。尤不可不細審。

內虛則不可驟用。必先培補。

有冤。則不同。果能善心善事多。且可解冤愈瘡。何況不保養所致者乎。無以圖求臟腑也。

藥王說

北方祀名醫尊扁鵲。南方尊孫知微。皆稱之曰藥王。而天下亦藥王之。

於是藥王之名。不知何義。藥王之義。莫考其由來矣。

然名不正則言不順。混而弗察。將何以信今傳後哉。

聖人之學。經孔孟發明。其後。遺裔相沿。

雖遭秦楚之暴。漢高之不學。而草野中淵源授受。不乏名流。

特上無人以薦引。下無人以推揚。遂多隱而不彰。

學者莫測其由來。則名之曰仙。及魏晉而後。益以支離。

言元言空。托於佛老。而其授受之真者。亦以異端視之。

然其寓言假借。儒者不特不詳其真。且多據為典故。

如月中丹桂。煉石補天等語。偽以傳偽。不知其為烏有。愚嘗辨之矣。

今且釋藥王之義。以明其概。

兩儀定位。

天純陽而上浮。地純陰而下鎮。

乾坤若不交濟。則天地亦為死物。

陰陽者。闔辟之機也。

一闔而乾下交於坤。一辟而坤上交於乾。

爰生六子。各得大父大母之精。

然震巽得乾坤之初爻。艮兌得乾坤之下爻。惟坎離獨得其正。

日陽精而孕陰。月陰精而孕陽。陰陽互為共宅。

六氣以調。四時以序。乾坤氣化以周。

人心之靈。通乎造化。

心秉離精者也。腎秉坎妙者也。

未出母胎為先天。既出母胎為後天。

先天純乎陰陽。天賦氣而地成形。

性純乎陽。固無不善。

後天陰陽異位。氣質因生七情。

乾金入於坤府。是故人心為善難而為惡易。皆氣質之累為之。

而先天真陽。陷於北海。

坎中一陽。是為先天乾性之主。然本乎天者親上。

坎陽亦欲上升。本乎地者親下。陰識何難下註。

聖人教人復性。以神馭氣。聚於中黃。

實以誌帥氣。止於其所耳。

人身無不敝之時。而先天真性。則秉於乾元。理也。實只氣也。

心為氣之靈。亦宰乎氣。而道心始為天理。可以生浩然之氣。

人心即為氣質。極易入邪僻之途。

持其誌。無暴其氣。以虛無渾穆之神。養先天渾然之氣。求放心而止於至善。

天地之中。成性存存。道義之門。神凝而氣聚。

有諸己也。內外交修。動靜交養。馴至乎大而化神。

則先天之氣。復乎乾元。是曰復性。

形骸有盡。而乾元之真炁無盡。

故羽流以坎中一陽。為長生藥。又曰藥王。

謂藥可以延生。而此先天真氣。則與天同壽。凡藥不能及耳。

自明師罕觀。愚妄誤解。遂增無限歧途。而取坎填離。存心養性。判然不相入。

孟子以不得於心。勿求於氣為非。而自言其不動心。則曰養浩然之氣。

心即神也。氣之浩然。即乾元統天之氣也。

正義演而邪說盛。以藥王為人。

猶其失之小者。小子其詳究之。

此先君子舊作。其義即醫之精理。謹附刊以質當世。

男梖文敬誌

醫法追源說

醫道之興。始於神農。此人所知也。

今天下以此業。何嘗不是好功德。

而欲大大不易精通。小子不揣固陋。曾撿得先人遺說。敢就正於高明焉。

三代以前。即有內經。其實未大發明。

吾等承孔孟之說。用意讀玩六經。

一個仁字。乃為希聖之本。孰知即能養此身。改一切之非禮。致此血氣之安平耶。

前人只以講理有五性。行事心術言語均宗之。此何待言。

吾以六經未有醫字。只仁字多。孔子雲醫亦未見。而論語雖小道亦可觀。則其事亦甚須研究。

況人心多思。造出多少非禮。是為不時感受陰陽珍氣。亦不為異。

只一點之不仁。悖於天地之正氣。則受之矣。

夫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文文山先生。已曾詠之。

此理確乎不易。以之解醫陰陽之理。甚可發明。

凡屬人身之有陰陽。皆天地之陰陽。

山川流時。豈非有氣。正與邪均互為藏。只在人去感召。

故一念仁。則受正氣。以其為天地正氣。必有天理之正者以召之。

五性之仁。本統義禮智信。如何不可以為天理之大。而又醫理之有陰陽。不可以相為感召耶。

世上行此藝諸人。亦非不看不究醫理之書。但尚未知此理。因之行持看脈等事。雖有可據。而多不獲效大。

試思愚陋之言。將仁字勸人存諸心。一切均必由之。

如平時不由者。即為改轍。

其二氏之經卷。亦有臨病禱求之事。此亦與子路請禱同。似亦可並行之。

竊為天理在人。受諸天地。人身有疾。亦由天地降殃。

故必以仁常常體諸身。又於禱神致其誠。

源清而流不濁。即用藥開方。均可有大效焉。

此為尋醫法之本。非單講法也。

高明君子。有誌救時。請以此言。告諸醫士。

或者無有多不救之疾。以慰上天好生之仁。功德不其無盡也乎。

學聖人局量

大慈悲心。

慈悲仁也。仁人心也。天理良心也。

凡人必有仁。然後念念事事。惟恐不知人好歹。

一言一動。惟恐得罪於人。

至於忠孝友悌。大倫所在。其不忍一念相欺。不敢一念怠肆。更無待言矣。

仁也。而曰大慈悲者。由一念以及於念念。由一事以及於事事。俱是此不忍人之心。所謂昆蟲草木不可傷。

盡其性以盡人性物性。參贊化育。皆以此為根本。

大廣大心。

廣大謂度量也。

古人雲。有大量者。始有大福。量小者。居心狹隘。見理不明。氣質剛躁。止知有己。不知有人。止徒利己。不顧損人。自恃而不服善。自私而不諒人。自小而不容人。

能有度量。必自平日反躬自責之人。

一言一行。惟恐不合乎理。損傷於人。刻刻檢點自己不是。

雖外人怒我詈我。十分虧我。多不理他。

止是自家反躬自問。問心無愧了。任他無理相加。都全然不理。

至於君父大倫所在。以及弟兄朋友。犯而不校。更不待言矣。

大方便心。

方便者何。敏於事也。勇於義也。

人世相與同居同遊。同往來晉接。無非五倫中人。

五倫中人。有尊卑大小。貴賤親疏。賢否遠近之不同。

如君父母。至尊至親。竭誠竭力。敬慎服事。

君親而賢。能象其賢。君親而不賢。匡救諭諫。能幹其蠱。

做得十分周到。至使其君親為聖人。

忠孝事業。做到無古無今。此臣子分內之事。不足為功。

凡事君事親。十分周到。不得言方便也。

此外。弟兄朋友。其中親疏厚薄。賢愚是非。斷不能一同而視。

事兄愛弟信友。先自家各盡其道。愛之敬之。不欺不茍。久久不變。不管他說我是非。

我止盡其心。盡其道。求無愧於我心。

若他有事。止要不悖義理。則真心代勞。盡心盡力。委曲成全好事。此便是方便之道也。

但事有難易。境有豐嗇。時勢有常變。順逆不同。雖當方便。也要斟酌義理情事。必不可一概冒昧而行。

至於從井救人。危身辱親尤非。

所以古人雲力量做得來的。盡其力量。力量做不來的。亦必用心周到。

此所言者。謂事情大理所關也。

若夫平日檢身修德。一言一行。一步一趨。隨身方便。其事難以枚舉。其功亦簡而易行。

止要肯留心。不怠不肆。便可處處方便。

如行路。見一木一石礙腳。恐妨人行。去之。

饑寒困苦。一切不佳之事。惟恐人有。飽暖安全得意之事。惟恐人不周全。

一日之內。鬥室之間。無處不可方便。

此兩字實心奉行。仁義二字。都在其中矣。

大清靜心。

如何清靜。見財不貪。見色不愛。一念一事。不縱情悖理皆是。

止知安分守己。勸職業。修心術。念人生萬事。終由天命。

天之愛人者。止此天理良心。我念念不失天理良心。事事體貼而行。無論德行道義。擇一合義理者為之。

如耕讀商賈。專心學習此藝。勤而不懈。儉而不奢。廉而不貪。專而不分。又念念檢點。不肯一毫虧損天良。如此。無論何事。俱可以謀生度日。此即俗所謂靠天而行也。

人心妄想無窮。不可任心行事。止要一生不受饑寒。仰事俯蓄。可以粗足。便是第一美境了。

至於富貴榮華之人。彼有積累善德。上天方才賜之福祿。我無他積累。如何妄想與他一般。果然存心恬退。時時芟除妄想。則久久習為固然。無論貧賤困苦。都安心住下去了。此乃尋常人刻持私心。勉強學為清凈之法。

若夫讀書明理之人。能存心養性。履仁蹈義。內而涵養有功。

久久。鄙俗之見自消。外而動循禮義。

久久。美惡之情渾忘。則必有靜存動察。始終本末之功。

聖人非道非義。一介不取予。萬鐘千駟弗視。由斯道也。

此清凈二字。上之。則希聖希賢。敝屣天下。中之。則有守有為。行藏不茍。下之。亦雲水心情。無處不可自這。

是在人自為之。而自勉之耳。

大柔和心。

和者。恩誼浹洽之謂也。

以其上而言。修於身者。喜怒哀樂皆中節。是天下之達道也。

措諸世者。天下中國如一人。是覆載之宏深也。

此和之至者。非聖人不能。

以其次而言。五倫之內。各盡其道。各得其所。恩明誼美。情義不相乖離。此和之切要。不可無。亦人之所當盡者。

再次。則不忍為不仁。不敢為不義。小心敬慎。平心靜氣。惟恐傷人。惟恐僨事。惟恐取禍。謙虛忍讓。縱有大不平。大不堪之事。大可恨。大可誅之人。也置之不問。將自家好勝好強。剛躁之氣。極力柔服下來。

故曰柔和也。寬柔以教。不報無道。君子居之。此之謂也。

不然。柔之一字。乃不好字面。善柔也。柔奸也。柔弱也。柔佞也。柔靡也。安得而為之。

凡人不能忍辱謙讓。俱是血氣剛強。心情躁暴所致。

故柔其氣以從理。和其情以同物。

然後倫誼可以浹洽。動履可以無災。

右五言。本佛道書中語。而其義理。實與聖人之道無殊。聖人言行。不外乎此。即四子六經。名賢議論。亦不外乎此。但世人忽而置之。迂而笑之。甚且以為異端而辟之。是以學聖學賢。無從入手。愚嘗舉以訓門人。謂此五言。乃學聖之局量。必先有此五言心思。實行五言義理。然後可以希賢希聖而希天。惜乎遵行者罕。今老矣。不得已。書示兒曹以為一家之授受雲爾。

先君子平生教人。言語甚富。無非性情心術。施於日用倫常。

右五言。看是二氏之言。實吾儒真實學問。

茲因刊布醫說。特附於後。

昔人雲。治病當治未形。

此五言之理。果能實體。又有何病。

習醫高明。受病苦人。請以此治未病焉。

男梖文謹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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