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35万延安这41家企业和个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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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则消息称,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扫黑办统一安排,现将《延安市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象线索问题整改公开清单(一)》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

序号

线索内容

整改措施

主体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1

安塞天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无环评、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年4月22日安塞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4月18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环责改字号),责令对现场污染进行及时清理;5月16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塞环罚字号),罚款贰万元整。5月20日结案。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

已完成整改:1.该公司环评手续已办好,场地倾倒堆放的危险废物已清理完毕,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没有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已经缴到位

2

安塞瑞瑞废品回收站,无危废许可证经营回收危废

年4月18日安塞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4月15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环责改字号),责令限期整改;4月24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塞环罚字号),罚款贰万元整。4月18日将案件移送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6月24日结案。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

已整改完成:1.责令恢复原状(已恢复原状),现场油污泥已全部清理;2.罚款已到位;3.该站负责人处行政拘留5天(从年4月18日至4月23日。)

3

年1月11日,黄龙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陕西双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黄蒲高速洛窑科隧道进行检查发现:生活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石堡川河,对水体造成污染;场内未采取降尘措施,隧道口石料大量露天堆放,未进行覆盖。

年1月11日黄龙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黄环责改字第03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限5日内改正;1月20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第01号)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

已完成整改:1.违法行为整改完成;2.罚款10万元已全部结缴到位。

4

年3月25日,黄龙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陕西昭通盛华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黄蒲高速隧道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隧道口无雾炮,喷淋等降尘设施;堆放石渣未覆盖;施工车辆未经清洗出入,冲洗设施未启用;堆料仓内未采取降尘;施工场地粉尘污染严重。

年3月26日黄龙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黄环责改字第4号),限7日内改正;4月8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第02号)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

已完成整改:1.违法行为整改完成;2.罚款6万元已全部结缴到位。

5

延安大申油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吴仓堡污水处理站未办理环评手续已建成。

5月24日对该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吴环罚字{}10号,处罚陆万元。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吴起分局

已完成整改,罚款已收缴到位

6

年3月19日,群众举报吴起县文武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无相关手续却在生产,

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吴环责改字{}12号,责令立即停止运行,办理环评手续。年4月2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吴环罚字{}07号,处罚壹万元。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吴起分局

停止运行,罚款已收缴到位

7

延川县周氏豆制品加工店涉嫌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年1月3日延川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环责改字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作业,1月10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延环罚字号)处罚肆仟元,1月11日结案。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已完成整改:1、自行关闭;

2、罚款已结缴到位。

8

延川县振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任何环保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涉嫌未批先建。

年1月2日延川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环责改字号),责令禁止进行建设及运营,1月9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延环罚字号)处罚壹万贰仟元,1月14日结案。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已完成整改:1已办理环评年5月通过审批;2、罚款已结缴到位。

9

延川县卫峰石料加工店涉嫌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擅自动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年2月28日延川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环责改字号),责令立即停止石料加工作业,3月14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延环罚字号)处罚陆仟三佰叁拾元,并将案件移送延川县公安局环食药刑侦大队。3月19日结案。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已完成整改:1、按要求整改到位;2、罚款已结缴到位;3、延川县公安局对主要涉案人员折某某行政拘留7日(从年3月1--年3月7日)

10

富县牛武镇郭家洼煤矿柴油桶堆放在垃圾台上,垃圾台旁抛洒含有垃圾,大量三节滚粘满油污无防渗堆放,大量废气柴油机油桶未在危废收集点集中堆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存在环境风险。

1.建立危险废物暂存点;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运行台账;3.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

已完成整改:1.危废已规范处置;2.罚款10万元已解缴到位。

11

陕西富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收集不规范,机修车间口堆积废机油桶及临时维修点堆放废机油,未采取防护措施,对环境造成污染。

1、生产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规范收集;2、将机修车间口堆积的废机油桶及临时维修点堆放的废机油规整的危废暂存点。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

已完成整改:1.危废已规范处置;2.罚款5万元已解缴到位。

12

白新露天焚烧秸秆案:年2月27日,检查发现下寺湾镇胡皮头村村民白新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

年2月27日,甘泉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向村民白新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甘环责改字〔〕05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场将焚烧物熄灭并进行清理;3月11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甘环罚〔〕01号),处罚款伍佰元。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甘泉分局

已完成整改:1.焚烧物已熄灭并清理;2.罚款已结缴到位。

13

陕西省水务集团甘泉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案:年4月3日,检查发现甘泉县姚店村陕西省水务集团甘泉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厂区改造尚未完成,污泥回流和硝化液回流不足,造成出水总氮超标排放。

年4月3日,甘泉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甘环责改字〔〕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月8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甘环罚〔〕04号),处罚款壹拾万元。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甘泉分局

已完成整改:1.罚款已结缴到位。

14

甘泉县永彪豆腐加工坊未批先建拒不执行案:年3月21日,检查发现甘泉县美水沟村甘泉县永彪豆腐加工坊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年3月21日,甘泉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3月22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甘环责改字〔〕06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4月9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甘环罚〔〕03号),处罚款壹仟贰佰陆拾元;4月1日,移送甘泉县公安局。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甘泉分局

已完成整改:1.罚款已结缴到位;2.甘泉县公安局对主要涉案人员周永彪行政拘留7日(自年4月8日至年4月15日)。

15

年1月4日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处理,倾倒在太头峁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未按照规定转移,擅自转移危险废物。

将危险废物拉运清理,铺设防渗漏设施,交有资质部门处理。罚款叁万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宜川分局

行政处罚叁万元整,危废已规范处置。

16

年6月25日,宜川县环境监察大队接到青兰高速公路壶口服务区人员举报,称壶口服务区B区有罐体泄露事件,宜川县环境监察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向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和宜川县人民政府报告。罐车拉运的是石脑油(粗汽油),拉运了32.26吨,罐车行驶途中撞到照明灯桩上,罐体中间下装管道于罐体连接处发生撕裂,致使石脑油泄露,泄露了30吨左右,石脑油由壶口服务区B区排洪渠流入河道(仕望河)。

由我县政府牵头,各单位配合利用应急物资清理河道泄漏的石脑油,费用由你(单位)自理。罚款拾捌万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宜川分局

行政处罚拾捌万元整,现场污染物处置完毕。

17

延长分局执法人员年2月21日检查发现延安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延长果业物流中心一期工程进行土方作业,露天堆放大量土方和部分建筑废渣,使用挖掘机和翻斗车清理拉运过程中无任何防尘降尘措施。

年2月22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长环责改字〔〕06号),责令该企业(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立即对物料采取遮盖抑尘措施,对施工道路进行洒水降尘。2月28日延长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批;3月6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决字〔〕01号)处罚款壹万叁仟元整。3月12日结案。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

已完成整改:1.现场物料已遮盖,道路已洒水降尘,降尘设备运行正常;2.罚款已结缴到位

18

延长分局执法人员年2月18日检查发现延长气田采气一厂10口井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开工建设

年2月19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长环责改字〔〕05号),责令该企业(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办理环评手续。2月25日延长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批;3月3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决字〔〕02号)处罚款贰拾肆万元整。6月28日结案。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

已完成整改:1.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已办理到位;2.罚款已结缴到位

19

年11月29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延安华龙煤业有限公司在运输煤矸石的过程中产生扬尘;储煤场堆放大量中煤未覆盖。

年11月29日宝塔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年11月30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区环责改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拉运车辆采取降尘洒水措施。年1月3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壹拾贰万元。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该公司临时储煤场已拆除,拉运煤矸石车辆已采取降尘洒水措施。

2.行政罚款已到位上缴,已结案。

20

年1月2日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延兴工贸脱硫石灰石加工项目发现,该公司于年12月份在宝塔区元龙寺郑崖村建设脱硫石灰石粉加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年1月2日宝塔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区环责改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壹仟捌佰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环评手续已办理,批复时间为年2月27日。

2.行政罚款已到位上缴,已结案

21

年11月14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延安市新区管委会东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延安市福寿园公墓)2年4月开始建设,年3月份开始投用,未经环保部门专项验收。

年11月14日宝塔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区环责改号)。年1月4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叁拾伍万元。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已停止违法行为。

2.行政罚款已到位上缴,已结案。

22

年2月26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白增阳(泡沫加工厂)生产车间未密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刺鼻气味、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年2月26日宝塔分局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年2月22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区环责改号),责令该企业尽快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年3月5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贰万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已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2.行政罚款已到位上缴,已结案。

23

年12月6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医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存。

年12月6日宝塔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年1月30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壹万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该医院按照要求已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2.行政罚款已到位上缴,已结案。

24

年1月25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辰运工贸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该企业厂区内扬尘污染严重。

年1月25日宝塔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区环责改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年3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叁万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环评手续已办理。

2.行政罚款已到位上缴,已结案。

25

年2月28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宝塔区姚店镇郑崖村垃圾填埋场未办理环评手续。

年2月28日宝塔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贰万叁仟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环境违法行为已停止。

2.行政罚款已到位上缴,已结案。

26

年11月2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位于杨家湾的延安和乐童心苑养老疗养中心,施工场地无任何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年11月5日宝塔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区环责改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年3月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号)处罚款壹万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已停止施工。

2.行政罚款已到位上缴,已结案。

27

延安市药材医药总公司医务室位于二道街号,年3月11日宝塔分局执法人员对其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务室于2年开业,未办理环评手续。

年3月11日宝塔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区环责改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3月12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贰仟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已停止违法行为。

2.行政罚款已结缴到位,已结案。

28

范洪微(欧式石膏厂)位于李渠镇,年3月6日宝塔分局执法人员对其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

年3月6日宝塔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3月14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伍仟元整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已停止违法行为。

2.行政罚款已结缴到位,已结案。

29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建祥石膏线加工生产销售部位于李渠镇,年3月6日宝塔分局执法人员对其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

年3月6日宝塔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3月14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伍仟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已停止违法行为。

2.行政罚款已结缴到位,已结案。

30

加亚军洗车场位于小南沟,年3月11日宝塔分局执法人员对其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

年3月11日宝塔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3月8日,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区环责改号)。3月1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贰仟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环评已备案。

2.行政罚款已结缴到位,已结案。

31

年3月19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强生红(修理厂)废机油存储间堆放的废机油桶,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场地内含油零件随意堆放。

年3月19日宝塔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年3月2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壹万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1.已建立危险废物储物间,废机油桶堆放规范,防污桶措施已进行完善。2.行政罚款已结缴到位,已结案。

32

年4月4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王淑香内科诊所年开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投入使用。

年4月4日宝塔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区环责改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年4月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贰仟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已停止违法行为。

2.行政罚款已结缴到位,已结案。

33

年4月1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康智福煤矸石面加工厂于年3月底正式开始生产煤矸石面,未办理任何环评手续。

年4月1日宝塔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4月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贰仟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已停止违法行为。

2.行政罚款已结缴到位,已结案。

35

年4月10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延安市宝塔区丞希工贸有限公司在南泥湾采油厂丛井进行作业时,泥浆坑防渗漏措施不当。

年4月10日宝塔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4月1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壹万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目前已新修建泥浆防渗措施。

2.行政罚款已结缴到位,已结案。

36

年4月11日经宝塔分局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延安天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至宝塔区柳树店的空地。

年4月11日宝塔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4月15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区环责改号),责令立即清理建筑垃圾。4月1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罚决号)处罚款壹万元整。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已完成整改:

1.建筑垃圾已清理。

2.行政罚款已结缴到位,已结案。

37

年4月2日我局对黄陵东方煤炭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将生产的煤矸石擅自倾倒在副井口旁边,堆放大约2万吨,将生产的原煤约2千吨输送到二台,擅自露天堆放,在密闭式储煤棚东面开了一个小门,将煤矸石倾倒在深沟内,均未采取防污染措施。

年4月2日黄陵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年4月2日下达《责任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07)。4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5)。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

1.已完成整改;2,罚款已结缴到位

38

年1月3日,黄陵分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检查发现燃煤供热锅炉脱硫设施擅自停运,

年1月7日黄陵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年1年7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6).1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2)。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

1,已完成整改;2罚款已结缴到位

39

洛川县石头镇黄龙山有一土法木炭烧制点,未经换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

查封成品木炭袋(每袋35斤),行政处罚1万元,限期自行拆除木炭烧制窑。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

年6月17日,已拆除取缔。

40

洛川田野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养猪场畜禽粪便、废水未能综合利用和进行无害化处理,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讲猪场粪水无组织排向场外空地。

移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万元。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

年4月26日,已整改完成

41

年5月17日,志丹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王南作业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勘查发现,王南作业区57-06井油泥暂存点有零星油泥,标识牌不规范,围墙外倾倒油泥,油泥土。志丹分局责令其整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伍万元整。

年5月17日,志丹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5月18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志环责改字〔〕A47号),责令在、其在2个工作日内改正违法行为;6月6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志环罚〔〕A20号),处罚款伍万元整。6月10日结案。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

违法行为已改正;行政处罚伍万元整,罚款已结缴到位。

42

年6月10日,志丹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高桥作业区进行检查,侯-28井场内有2口油井,平均每天上液量1方,含水80%。井场内值班室背后堆放油桶、油垃圾,井场围墙破损。井场外掩埋油士,油垃圾。志丹分局已责令其整改违法行为,并行政处罚伍万元整。

年6月10日,志丹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6月11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志环责改字〔〕A62号);6月24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志环罚〔〕A29号),处罚款伍万元整。7月1日结案。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

违法行为已改正;行政处罚伍万元整,罚款已结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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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安市生态环境局、二三里(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整理编辑:小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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